为鼓励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各类政府补贴奖励政策。相比较其他城市而言,深圳政府补贴的资助奖励一直都是最引人关注的。下面整理了深圳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政策,供大家参考。
为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鼓励支持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现组织开展《深圳市大鹏新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是所涉事项:
一、申报条件。
(一)大鹏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大鹏新区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企事业或其他社会组织。
扶助项目原则上应在大鹏新区辖区内实施。
(二)项目单位应具备完善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在申请前三年(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在税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不存在未解决知识产权争议、资产财务状况不良或涉及重大纠纷的情形。
(四)项目完成的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10月1日以后。
二、扶持的原则和方式。
(一)扶持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本办法规定的一项扶持政策。按本办法及新区其他产业政策,项目单位每年获得的深圳政府补贴扶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对大鹏新区的税收贡献。
(二)扶持方式:项目建设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单位自筹为主,政府通过无偿资助或奖励的方式给予支持。
三、扶持范围。
(一)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综合节能改造项目,淘汰落后的高能耗行业生产设备、设施等。
(二)节能和新能源产品项目。主要包括:节能型先进产品以及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产品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重点对辖区能源、旅游、海洋、生物等重点行业倾斜。
(三)循环经济,综合利用资源项目。主要包括:生态工业产业园、低碳园区等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液化天然气冷能利用、生产过程的余热余压利用和其他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
(四)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能源普查,能源监测,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能源效率对标,节能量审核验证等第三方机构的节能服务项目,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能效中心建设项目,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关键技术的研发与推广。
(五)绿色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其中包括:强制清洁生产审计项目和自愿清洁生产审计项目。
(六)绿色建筑项目。其中包括:获得住房建设部门颁发的“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志”或“绿色建筑运营评价标志”。
七)节水工程。包括:获得国家、省、市节水示范称号的项目。
(八)获得新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先进集体称号的项目单位。
(九)市政府发布的其他与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有关的项目和活动,纳入区级考核或新区管委会批准。
四、申请材料。
(一)大鹏新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投资相关凭证,如合同、主要设备采购发票、竣工验收报告、付款凭证等。
(四)项目节能减排效果分析报告。
(五)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文件,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证明材料等。
五、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支持:重复建设、重复申报;知识产权纠纷尚未解决,资产财务状况不佳或者涉及重大纠纷的;项目单位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时有严重违约行为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申请项目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二)项目单位应当保证材料中的相关指标数据与统计部门一致,不得擅自使用项目单位自报或者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数据。
申请时间: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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