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补贴范围:
针对入驻光明区科技创新园区的科技型企业或者
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扶持房租补贴。
二、支持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标准和方式:
(一)支持补贴数量:按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补贴的标准和方式:以事后补贴的方式。落户光明区科技创新园区的科技企业或
高新技术企业,不大于100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按1000平方米算。给予每月20元/月的房租补贴,
最高为36个月。
三、申报房租补贴条件:
申报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企业注册登记地,纳税地点均在光明区,符合纳统标准的统计关系需要在光明区(没有达到纳统标准的不予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自开放受理之日,申报单位在光明区注册时间不超过72个月。
(三)入驻评审通过的光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区。
(四)从开放受理补贴之日起三年内,申报单位已按照规范运作,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即在安全生产等等被政府单位处罚、罚金没有超过10万元。没有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申请补贴时,不在经营异常及严重违反诚信的企业名单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的数据为准)。
(六)属《光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区认定与管理办法》附件所列科技企业范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光明科学城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交叉前沿科研平台等)中科技人才(持有公司股权或股份比例30%及以上)进入园区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
2.经国家备案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
3.累计不少于100万元的天使投资或风投;
4.2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5.被并购或在国内和国外的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四、申报的时间:
(一)网上填报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1月16日18:00(注:超出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网络审核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1月21日18:00。
提交书面材料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