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
展会补贴领域
支持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要涉外展览,组织企业参与专业的市场对接活动。支持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参与广交会线下展示活动,帮助企业加快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巩固出口竞争优势。支持我市外贸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二、支持数量和支持
展会补贴方式
(一)支持数量:由财政部发布的年度资本预算控制。原则上,资助金额不得大于实际/投资金额。根据申报和预算安排,深圳统一调整资金金额,支持比例和分配进度,项目申请人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自愿申报,事后资助。
(三)本项目为预受理方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2022年项目库储备进行预算管理。
三、申报
展会补贴条件
(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深圳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者办理外贸经营者登记。
3.近五年(自2016年起)无严重违法行为,未拖欠应缴财政资金;继续诚信合规经营,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处罚对象名单。
4.同一事项不得重复或多次申报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由于政策允许,应在申请材料中注明原因。
5.项目发生时间报指南要求的期间。
(二)专项
展会补贴条件:
申请
展会补贴资助的企业必须是经第十三十届广交会组委会确认合格的深圳交易团参展商,并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9日实际完成线下参展活动,已支付标准展位费用并取得发票及相应支付凭证。
支持内容和标准。
四、支持内容。
(一)第130届广交会深圳交易团参展商支付的标准展位费(不含展位配置费和特殊安装费),包括第130届广交会室内展厅、室外展厅和A区中央通道展示的实际标准展位费。
(二)支持标准。
根据深圳交易团参展商标准展位费的实际支出,给予全额财政
展会补贴。超过资本预算规模的,按比例转换补贴金额。